元数业绩 | 元数律师代理戴森吹风机不正当竞争案入选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04日 12:05

近日,由广东元数律师事务所吴小曲、郭少妍律师办理的戴森吹风机包装装潢首案被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为典型案例公开报道。

该案系美发产品行业首例认定吹风机产品外观形状构成"有一定影响的商品装潢"的标杆案件,突破了外观设计专利到期后的权利保护困境,明确了产品外形作为商业标识的保护要件与裁判标准,为同类案件提供了清晰的裁判参照。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典型案例报道

(报道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qSemefSJ6QpM0-s_09xOOg)

戴森Supersonic吹风机自2016年上市以来,凭借独特的 T 型锤状外观设计迅速成为全球高端吹风机的标志性产品,在市场中拥有极高的知名度与辨识度。但随着该产品对应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届满,市场上涌现出大量高度仿冒的同类产品,直接照搬产品外形与配色,极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

戴森吹风机产品

面对猖獗的侵权行为带来的紧迫性和外观专利期限届满的客观情况,代理律师在本案中另辟蹊径,牢牢抓住戴森吹风机独特的外形特点和长期营销耕耘带来的市场影响力,从有一定影响的商品装潢的角度向反不正当竞争法寻求保护路径。

本案律师共计提交上百份证据、逾千页材料,用来证明戴森吹风机外形经过持续、稳定地使用和传播,已经具备了识别商品来源的显著性。最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全面支持了戴森公司的诉讼请求,认定戴森吹风机外形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项下"有一定影响的商品装潢",判令仿冒者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高额损失。

法院判决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在典型案例评述中指出,该案对于企业后续的维权工作指明了方向,具有重大的行业示范意义。

此后知识产权权利人面对市场上的仿冒生产、销售行为,维权渠道不必局限于专利本身,可以参考本案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角度寻求维权依据,为权利人的维权和有关部门打击仿冒产品的行动提供了新的保护策略。

本案也是本所律师服务的戴森知识产权维权项目在获评"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成立五周年十大影响力案例"之后的又一重磅业绩。




律师简介




吴小曲律师

吴小曲

合伙人

执业领域:知识产权、刑事

邮 箱:wuxiaoqu@yuanshulaw.com

郭少妍律师

郭少妍

合伙人

执业领域:知识产权、民商事诉讼

邮 箱:guoshaoyan@yuanshu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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